贫困村退出标准:“一低”、“五有”。一低:贫困发生率低至3%以下(计算方式: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当年末所辖剩余贫困人口数÷贫困村退出当年末农业户籍人口数)。“五有”: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四个好”。“一超”:贫困户年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三有”: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四个好”:要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六有”: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省有库。
第一书记的五项职能: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发展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第一书记更换条件:违纪违法、工作不力召回、因病、怀孕、调离、任期满2年。
第一书记请假要求:1天以内驻村工作组长审批,2至3天乡镇党委审批,3天以上乡镇党委及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共同批准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一书记待遇保障:派出单位落实第一书记年度体检、人身意外保险,派出单位按出勤天数发放50元/天生活补贴,任职期间往返交通费按相关规定在派出单位报销。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1万元。
召回第一书记处理规定:按照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不认定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并取消派出单位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农技巡回小组服务内容: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组织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创新创业。
贫困村法律顾问职责:深入贫困村开展法制宣传、“法律体检”、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服务内容: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
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补助标准:省级向每个贫困村补助1万元、达州市级补助3000元、万源市本级补助7000元,分三年补助到位,目前省级已拨付6000元、达州市级拨付3000元、万源市本级拨付4200元。
资金管理原则:“三专”: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四不准”:不准侵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准抵扣、截留专项资金,不准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不准违规提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