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的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
党的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党的规矩: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员发展“十六字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党员发展“六个专项计划”:农民工、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
申请入党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