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耳》(2007年10月15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2页
我们要始终不渝地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做好工作。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2007年10月22日)
群众利益无小事,是因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也往往是从党和政府如何对待他们的切身利益来判断党和政府工作的、来决定他们对党和政府的态度的。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8年1月l5日)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防止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自己的影响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8年1月15日)
我们要着力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努力兴办人民群众希望办的实事好事,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08年9月19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576页